區內各有關單位:
根據《濱海新區引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暫行辦法》(濱人才〔2015〕15號)的具體部署,現就做好2019年新區引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
新區引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申報項目共4個:
1.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項目;
2.創業領軍人才項目;
3.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項目;
4.服務業領軍人才項目。
二、申報條件
新區引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申報人為在新區注冊的用人單位從國內外引進的高端人才,一般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不超過55周歲;應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突出的專業貢獻、較大的發展潛力和顯著的引領作用。具體條件包括:
一是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項目。申報人來新區工作應在1年以內,并與區內注冊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或是企業股東之一,每年在新區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應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或專利,曾在國內外著名高校、大型企業、研發機構擔任高級職務5年以上,具有從事研發工作的經歷,取得業內公認的創新成果。
二是創業領軍人才項目。申報人在新區注冊創辦的公司應在1年以上3年以下;創辦企業應為新區重點支持產業領域,擁有知識產權清晰、業內領先的技術和產品,市場潛力巨大,并擁有一支技術研發、生產管理、市場開發等方面人才組成的團隊;實收資本在80萬元人民幣以上,產品進入中試階段或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申報人自創辦企業注冊之日起始終為第一大股東且個人出資占注冊資本比例在30%以上。
三是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項目。申報人來新區工作應在1年以內,并與區內注冊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或是企業股東之一,每年在新區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曾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3年以上高級管理職務,精通資本運作、市場開拓、管理創新,其水平和業績受到業內專家肯定。
四是服務業領軍人才項目。申報人來新區工作應在1年以內,并與區內注冊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或是企業股東之一,每年在新區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持有國際通用的從業資格認證證書,熟悉相關領域工作實務和國際規則,曾在相關行業國內外知名機構擔任3年以上高級專家職務,其水平和業績受到業內專家肯定。
申報人一般應自1964年4月1日以后出生;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項目、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項目、服務業領軍人才項目申報人一般應已在新區工作,且來新區時間應在2018年4月1日之后;創業領軍人才項目申報人應已在新區創辦企業,且企業創辦時間應在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之間。申報主體,即申報單位為注冊在新區的各類用人單位,每名申報人只能選擇一個項目申報,已通過新區推薦入選本市或國家其他人才引進項目的,不再重復申報。
三、申報材料
1.申報書;
2.附件材料;
3.申報人其他個人信息表;
4.審查報告;
5.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
以上材料的填寫要求,詳見附件。
四、申報程序和申報時間
提出申報。各企業積極推薦人選,組織申報人填寫申報書,對申報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出具審查報告,對申報條件有差距但能力業績突出、申報單位支持破格申報的,出具破格申報申請,于7月12日前,連同申報材料一并上報所在功能區,過時不得申報。
五、相關要求
1.申報人應客觀、如實、完整地填寫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各開發區和街鎮、組織評審單位要各負其責、嚴格把關。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取消申報人的參評資格,并暫停申報單位三年申報資格。
2.請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組織開展引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申報工作。有關事宜請與區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和各相關單位處室聯系。
聯系方式:
保稅區人社局:84906093 24890037
保稅區科工局:84906361
附件:1.《濱海新區引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申報書》
? ? ? 2.《濱海新區引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申報材料清單及相關要求》
? ? ? 3.《申報人其他個人信息表》
? ? ? 4.《關于申報濱海新區引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材料的審查報告》
? ? ? 5.《濱海新區引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